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5年2月1日,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X银行为付款人、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5年8月1日,X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3月1日,B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向B公司支付现金75万元。
2015年2月1日,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X银行为付款人、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5年8月1日,X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3月1日,B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向B公司支付现金75万元。
admin
2019-01-19
25
问题
2015年2月1日,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X银行为付款人、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5年8月1日,X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3月1日,B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向B公司支付现金75万元。
4月1日,C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以支付房屋租金,D公司对B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票据买卖事实不知情,D公司随即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本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后E公司施工的装修工程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
5月,E公司被F公司吸收合并,E公司注销了工商登记,6月1日,F公司为支付材料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G公司。
8月3日,G公司持该汇票向X银行请求付款,X银行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付。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D公司能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D公司可以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虽然未以真实交易关系作为原因关系的背书行为无效,收款人或者被背书人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但是由于其形式上是票据权利人,在其向他人背书转让票据权利时,受让人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票据权利。在本题中.D公司对前手票据买卖行为不知情、票据用以支付房屋租金,且票面上不存在其他影响D公司取得票据权利的形式瑕疵,D公司可以主张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WO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乙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乙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丙是善意的且给付了对价,丙又背书将该汇票背书给丁。丁请求付款时,付款人可以票据无效为由拒绝付款。()
某合伙企业解散时,在如何确定清算人的问题上,合伙人甲、乙、丙、丁各执一词。下列各合伙人的主张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9年3月2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设备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3月3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定金;B公司于3月10日交付设备;A公司于B公司交付展览设备之日起3日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
一般情况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进行交易,但具有正当的理由的可以要求交易,下列选项中属于该理由的有()。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上交所主板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人在对其进行上市辅导时发现财务指标如下所述,其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下列关于合营企业组织机构的说法正确的是()。
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免除保证责任。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的下列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中,应当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的有()。
2006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
随机试题
A公司独立研制出一种新型电子设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且依法获得了专利权;B公司在A公司申请专利之前就知道了该研究成果,与A公司签订了有关该设备的技术保密协议。然而B公司并未依约保密,而是在A公司提出专利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使用保密技术
Cindy:______Rose:No,whathappened?Cindy:Theylethimgoasheissuspectedtobecheating.
肥胖是指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的
关于子宫韧带的解剖,正确的是
HLA复合物的遗传特征是
某人民团体A、B两栋办公楼,A栋占地3000平方米,B栋占地1000平方米。2007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该团体将B栋出租。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为每平方米15元,该团体2007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元。
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某食品加工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2009年3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从农民手中收购小麦20万公斤,开具的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为10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出的运、费结算单据。有关单据已经经过认证。(
公安机关的职责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
在美国作家约瑟夫.海勒的小说《第22条军规》中,第22条军规规定:仅当一个军人的精神不正常且由本人提出停止飞行的申请,才能获准停止飞行。根据常识,如果一个军人能够意识到存在飞行危险并提出停止飞行的申请,这表明他的头脑清醒,其精神不可能不正常。以下哪项陈述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