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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30岁,游手好闲。赵某是王某的邻居,17岁,其为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正在读高一。2009年3月2日,王某见赵某在街边玩,便对赵某说:“你要是能将李家的狗砸死,我就送你一辆自行车”。赵某就捡起一块石头,趁李某家没人溜进李某家将李某家的黄狗(市
王某30岁,游手好闲。赵某是王某的邻居,17岁,其为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正在读高一。2009年3月2日,王某见赵某在街边玩,便对赵某说:“你要是能将李家的狗砸死,我就送你一辆自行车”。赵某就捡起一块石头,趁李某家没人溜进李某家将李某家的黄狗(市
admin
2013-08-14
40
问题
王某30岁,游手好闲。赵某是王某的邻居,17岁,其为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正在读高一。2009年3月2日,王某见赵某在街边玩,便对赵某说:“你要是能将李家的狗砸死,我就送你一辆自行车”。赵某就捡起一块石头,趁李某家没人溜进李某家将李某家的黄狗(市价500元)砸死,然后跑回来向王某要自行车,王某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某应当按照约定送赵某自行车,否则赵某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B、如果赵某的父亲追认王某与赵某的约定,则王某应当按照约定送赵某自行车
C、若李某要求赔偿狗的损失,王某应当负主要责任,赵某的父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D、若李某要求赔偿狗的损失,赵某的父母应当负主要责任,王某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
C
解析
无论按照年龄还是精神状态,赵某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但是,赵某所实施的行为不是合法的合同行为,而是侵权行为,因此他和王某的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是属于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无效合同,不能强制履行。A、B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9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本题中赵某虽然是侵权的实际行为人,但应当由王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的父母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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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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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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