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admin2017-04-09  22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知情的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不知情的钱某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汽车接送公司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的摩托车,致汽车受损。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汽车修好后,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刘某依法办理所有出资手续后,该汽车的所有权人为(    )。

选项 A、乙公司
B、张某
C、刘某
D、张某和刘某共有
E、丁公司

答案E

解析 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的,当事人之间对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公司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出资财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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