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要求保护一种智能手表,申请日为2016年7月18日,以下关于宽限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8-10-29  38

问题 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要求保护一种智能手表,申请日为2016年7月18日,以下关于宽限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乙于2016年5月1日未经申请人甲的同意泄露其专利申请的内容,申请人甲于2016年7月28日得知此事,其应当在2016年10月28日之前提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声明,并附具证明材料
B、甲于2016年1月1日在第×届全国电子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了该智能手表的技术方案,并于2016年2月1日在广交会上公开展出了其智能手表,则该申请仍可以享有宽限期
C、甲于2016年2月1日在第×届全国电子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了该智能手表的技术方案,乙独立做出了同样的智能手表,并在2016年3月1日提出了专利申请,但由于甲提出宽限期声明,甲仍可以取得专利权
D、申请人于2016年2月1日在第×届全国电子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了该智能手表的技术方案,乙独立做出了同样的智能手表,并在2016年3月1日提出专利申请,但2016年2月1日智能手表技术方案的公开破坏了乙的申请的新颖性,乙的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答案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而泄露其内容,若申请人在申请日前已获知,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在请求书中声明,并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证明材料。若申请人在申请日以后得知的,应当在得知情况后2个月内提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声明,并附具证明材料。选项A超过了2个月,由此可知,选项A错误。《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规定,发生《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人提出申请之前,发明创造再次被公开的,再次公开属于上述三种情况的,该申请不会因此而丧失新颖性,但是,宽限期自发明创造的第一次公开之日起计算。从2016年1月1日第一次公开开始计算,到申请日2016年7月18日已经超过6个月,甲申请不享有所述宽限期。由此可知,选项B错误。《专利审查指南2010》规定,宽限期和优先权的效力是不同的。宽限期仅仅是把一定期限内申请人(包括发明人)的某些公开,或者第三人从申请人或发明人那里以合法手段或者不合法手段得来的发明创造的某些公开,认为是不损害该专利申请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公开。实际上,发明创造公开以后已经成为现有技术,只是这种公开在一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来说不视为影响其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现有技术,并不是把发明创造的公开日看作是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所以,从公开之日至提出申请的期间,如果第三人独立地作出了同样的发明创造,而且在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以前提出了专利申请,那么根据先申请原则,申请人就不能取得专利权。当然,由于申请人(包括发明人)的公开,使该发明创造成为现有技术,因此第三人的申请没有新颖性,也不能取得专利权。由此可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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