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

admin2012-03-31  23

问题 请简述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

选项

答案(一)申请和受理 审批应在填表7日内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在决定立案的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在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仲裁庭审查后决定其撤诉是否成立,认为成立的,应在7日内制发仲裁决定书准予撤诉。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申诉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职工与单位;②有明确的被诉人、具体的要求和理由;③属于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④属于受诉仲裁委员会管辖,并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二)案件仲裁准备 (三)开庭审理和裁决 当事人可以委托1~2名律师或其他公民代理参加仲裁活动。 (四)仲裁文书的送达 仲裁文书的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为60日,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的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超过60日,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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