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彝族聚居区,当地通用彝族语言。在一起故意伤害案审理过程中,所有当事人均为汉族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某彝族聚居区,当地通用彝族语言。在一起故意伤害案审理过程中,所有当事人均为汉族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dmin
2016-01-15
16
问题
某彝族聚居区,当地通用彝族语言。在一起故意伤害案审理过程中,所有当事人均为汉族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应当用汉语进行审判
B、应当用彝族语言进行审判
C、应当要求当事人聘请翻译人员
D、如果聘请翻译人员,当事人自行承担翻译费用
答案
A,C,D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本题中,当地为彝族聚居区,通用的语言是彝族语言。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的错误在于,公检法应当为当事人指派或者聘请翻译人员,而不能由当事人自己聘请翻译人员。D选项的错误在于,为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是公检法机关的义务,翻译费用由国家承担,本题应选ACD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P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检察机关在查处一贪污案时,找证人卞某了解情况。谈话结束时,侦查人员顺便问:“你自己有无问题需要说清楚?”卞某一时语塞,侦查人员见状便予以政策教育,卞某遂交代了自己受贿5万元的牙巳罪事实,并提供了本单位领导张某受贿的线索。经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侦破了张某受贿
甲国公民张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租用该房屋,被张某拒绝。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张某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
陈某于2004年4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4年7月,陈某出国留学的签证得到批准,遂想解除与某房地产公司的劳动合同。陈某应采取下列哪种做法?()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对于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自行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且法律又没有特别规定的,受案法院有权依()确定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邓律师在承办一民事案件时,由于疏忽而将委托人的一份重要证据的原件丢失,致使委托人败诉,对此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属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有:
中国一学生李勇去英国留学,在英国居住一年后即向英国一法院起诉,要求与国内妻子离婚。该法院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并且判决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对女方明显不利,对于此案,下列各观点中正确的是()。
张军与赵妹于1998年8月结婚,2001年5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下列各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随机试题
突然呕吐,脘闷不舒,兼见恶寒发热,头身疼痛,苔白,脉浮。治疗的首选方为
具有行气散结、降逆化痰功用的方剂是()
以下各项应归入间接费的是( )。
借款费用准则中的资产支出包括()。
在测验理论中,效度被定义为在一组测量中,与测量目标有关的真实方差(或称有效方差)与()方差的比率。
()以研究知觉与意识为主,主张知觉是有组织的,是整体的经验。
关于机关公文格式印制规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14年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有三个关系R、S和T如下:由关系R和S通过运算得到关系T,则所使用的运算为( )。
DearNancy,NowIamsendingyouacopyofthefinalprogramscheduleoftheConference,togetherwithamapoftheloca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