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严重精神病患者乙正在对多名儿童实施重大暴力侵害,甲明知乙是严重精神病患者,仍使用暴力制止了乙的侵害行为,虽然造成乙重伤,但保护了多名儿童的生命。 观点: ①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不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②正当防卫针对的“不
严重精神病患者乙正在对多名儿童实施重大暴力侵害,甲明知乙是严重精神病患者,仍使用暴力制止了乙的侵害行为,虽然造成乙重伤,但保护了多名儿童的生命。 观点: ①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不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②正当防卫针对的“不
admin
2018-04-20
21
问题
严重精神病患者乙正在对多名儿童实施重大暴力侵害,甲明知乙是严重精神病患者,仍使用暴力制止了乙的侵害行为,虽然造成乙重伤,但保护了多名儿童的生命。
观点:
①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不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②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③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不以防卫人是否明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④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以防卫人明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结论:
a.甲成立正当防卫
b.甲不成立正当防卫
就上述案情,观点与结论对应错误的是下列哪些选项?(2014年卷二第52题)
选项
A、观点①②与a结论对应;观点③④与b结论对应
B、观点①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④与b结论对应
C、观点②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①④与b结论对应
D、观点①④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③与b结论对应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中,乙本是严重精神病患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甲是明知乙没有刑事责任能,然后进行正当防卫。观点①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不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所以乙无论是不是具有责任能力,只要进行了不法侵害,甲在客观上制止了不法侵害,那么都成立正当防卫。
观点②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在本题中,乙没有责任能力,所以甲不是正方防卫。
观点③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不以防卫人是否明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无论甲是否明知都不影响成立正当防卫。
观点④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以防卫人明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而在本题中甲明知乙没有责任能力但是对其进行防卫不成立正当防卫。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观点①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④与b结论对应。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G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机关有权主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
根据1954年宪法和现行宪法有关立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哪些权利?()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构成违宪?()
英国某法院曾审理一件颇为棘手的刑事案。一名叫乔治的年轻人设法进入某皇家空军机场,坐在机场跑道上观看天上的飞机。其被警察带走,并于几天后被送上法庭。乔治的辩护律师为其辩道:《官方机密条例规定》:“不得在禁区附近妨碍皇家军队成员的行动。”虽然军用机场是个“禁区
随机试题
《中国药典》的"检查"项是指
陈某丢失一台高精微型设备,被周某捡到并交到派出所,派出所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同时,陈某在报纸上发布悬赏公告,承诺捡到并送回者给1万元奖励金。后陈某通过招领公告领回该设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8/回忆/单)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一系列集装箱长度主要分为10、20、30、40英尺四种类型,集装箱宽度为8英尺类型的包括()
下列关于国际税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近年来,来华的散客旅游逐年增长,根据统计,观光游览型是来华散客中的主体。
教师设计的“人体的呼吸”调查问卷如下: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学前儿童进餐的说法,错误的是()。
【百日维新】云南大学2014年中国史基础真题;江西师范大学2014年中国通史真题;黑龙江大学2017年历史学基础真题
确定两人从A地出发经过B,C,沿逆时针方向行走一圈回到A地的方案(如图所示).若从A地出发时每人均可选大路或山道,经过B,C时,至多有一人可以更改道路,则不同的方案有().
=_____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