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下列有关组织结构中委员会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 )
下列有关组织结构中委员会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dmin
2017-02-28
43
问题
下列有关组织结构中委员会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 )
选项
A、可以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
B、委员会成员地位平等,有利于沟通和协调
C、受某人或少数人主导
D、作出决定往往需要较少的时间
E、责任比较模糊
答案
A,B,C,E
解析
委员会制的优点:可以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提供更多、更完整的信息,避免个别人的判断失误:少数服从多数,防止个人滥用权力;委员会成员地位平等,有利于沟通和协调;有更多参与的机会,可激发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委员会制的缺点:耗费时间,作出决定往往需要较长时间,有时议而不决;受某人或少数人主导;从众现象或折中调和;责任模糊,集体负责时导致大家都不负责。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GY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管理学原理题库经管类分类
0
管理学原理
经管类
相关试题推荐
某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立案侦查马某贪污一案。2003年4月6日,人民检察院对马某决定拘留,并于4月14日决定对马某进行逮捕。(中国政法2004年研)问题:人民检察院是否有执行拘留的权力?
证明对象
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充足的,可以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某种情形时,应当决定中止审理,这些情形包括
简述提起公诉阶段的任务和意义。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享有独立上诉权的主体是
张某既无房屋所有人的授权,也未征得其同意,竞擅自就该房与李某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张某和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法理上称其为()
书面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控制的要素不包括()
伦迪夫妇原是一家汽车分销公司的高级职员,他们决定成立一家分销处——伦迪公司。在头5年的经营里,主要采用原公司的管理方法和程序。公司尽可能让下属参与管理,为具体体现民主管理,他们引进了高级小组制度,从每一个分部挑选一名非管理者,共挑出5人,每月与他们夫妇开一
随机试题
体倦气短,口渴多汗,舌燥咽干,脉虚细者,治宜选用()(2004年第44题)
男,30岁。因胸闷、呼吸困难入院就诊,入院检查发现胸腔积液。进行诊断性抽液时,应抽取的量是()
急性胰腺炎最基本的治疗方法是哪一项()
髓部薄壁细胞含棕红色块状物的是皮层薄壁细胞间隙中有间隙腺毛的是
下列描述错误的是
作为一份完整的租赁合同,本合同尚缺少()。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
某笔借款年利率6%,每季度复利计息一次,则该笔借款的年实际利率为()。
下列关于阀驱动装置的检查正确的有()。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邓亚萍,这位在世界比赛中屡屡夺冠的乒乓球运动员,给人们留下了(1)的印象。她的教练曾经(2),与邓亚萍水平(3)的运动员其实并不在少数,邓亚萍比别人(4)的地方,是她更胜人一筹的顽强毅力、拼搏精神和极强的自制能力。这种优秀品质,在关键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