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合同:甲将房屋租给乙,乙于每月月末交付月租金2万元。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但在月底时,乙始终以种种借口拖延交付租金,一直拖欠了6个月,总计拖欠房租12万元。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3-03-01  32

问题 甲、乙签订合同:甲将房屋租给乙,乙于每月月末交付月租金2万元。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但在月底时,乙始终以种种借口拖延交付租金,一直拖欠了6个月,总计拖欠房租12万元。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只能要求乙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B、甲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须通知乙,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时解除
C、甲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须征得乙同意
D、甲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无须征得乙同意也无须通知乙,并可以要求乙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合同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见《合同法》第94条和第96条。乙公司迟延履行交付房租,经甲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故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故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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