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犯罪构成理论,并结合刑法分则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犯罪构成理论,并结合刑法分则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7-03-16
36
问题
根据犯罪构成理论,并结合刑法分则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某晚潜入胡某家中盗窃贵重物品时,被主人发现。甲夺门而逃,胡某也没有再追赶。甲就躲在胡某家墙根处的草垛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村长高某路过时,发现甲行踪诡秘,就对其盘问。甲以为高某发现了自己昨晚的盗窃行为,就对高某进行打击,致其重伤。甲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
B、乙在大街上见赵某一边行走一边打手机,即起歹意,从背后用力将其手机抢走。但因用力过猛,致使赵某绊倒摔成重伤。乙同时构成抢夺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但不应数罪并罚
C、丙深夜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后追赶。当丙跨上李某家院墙,正准备往外跳时,李某抓住丙的脚,试图拉住他。但丙顺势踹了李某一脚,然后逃离现场。丙构成抢劫罪
D、丁骑摩托车在大街上见妇女田某提着一个精致皮包在行走,即起歹意,从背后用力拉皮包带,试图将皮包抢走。田某顿时警觉,拽住皮包带不放。丁见此情景,突然对摩托车加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带,田某当即被摔成重伤。丁构成抢劫罪而不构成抢夺罪
答案
A,B,D
解析
A项中,甲在胡某家中盗窃贵重物品得逞后的第二天,对高某进行攻击,致其重伤,分别符合两个独立的犯罪构成,也没有牵连关系,应认定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B中乙以一个抢夺手机的故意,实施了一个抢夺的行为,但同时触犯两个罪名,属于想像竞合犯,根据想像竞合犯的认定原则即择一重处断而并不数罪并罚。C项,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以抢劫罪定罪。丙犯盗窃罪在逃跑和反抗李某抓捕的过程中,只是踹了李某一脚,达不到法律要求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程度,因此未能引起定罪上的质变,不能转化为抢劫罪。D项中,丁在抢夺过程中因未达到目的而利用将摩托车加速,用力猛拉这种高度危险的变相暴力手段,致使田某重伤,抢夺的性质已然发生转变,其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根据以上分析,本题应选AB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E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每年同期召开,这一做法虽未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但多年来已经形成惯例。从法律渊源的角度来考查,这一宪法惯例属于:()
下列选项中,对唐代的司法机关及各自的职权表述正确的是:()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是唐律中何种原则的规定?()
“名例”作为总则,首次规定于哪部法律中?()
《晋律》首次将“准五服以制罪”列入律典,以下对该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张云是湘西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于其不能代表选民的利益,生活不检点,原选区选民50人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罢免张云的代表资格。依照有关规定,罢免张云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身份,须经原选区多少选民通过?()
被告人周某被公诉机关以犯诈骗罪为由提起公诉。鉴于周某年龄尚不满18周岁,人民法院通过有关程序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周某辩护。该律师事务所指派路律师担任用某的辩护律师后,路律师不得以哪些理由拒绝为周某辩护?()
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发现委托人的行为或者要求具有哪些情形,可以及时终止委托关系?()
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案件,该院依法组成由审判长昊新法官、陪审员刘代、章宇组成的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依法通过该县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此时吴新法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随机试题
门静脉造影可将导管插入
五输穴与五行相配,下列错误的是
M公司设立之初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B公司将其股票转让给贺某是否合法?为什么?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这表明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不是公司制。()
下列不属于导入新课技能的构成程序的是()。
下列说法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是()。
以下属于社区建设主要任务的是()。
公安刑事赔偿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刑事侦查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可能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的赔偿。()
AnOhioStateUniversitystudyhaslinkedbehaviorinyoungchildren【1】thetypeofjobtheirmotherhas.Motherswithcomplexoc
AcademicTitlesatUSCollegesI.Tenureprofessors-A【T1】________isusuallyneeded【T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