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原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dmin2017-05-10  7

问题 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原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C、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D、对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稽查局申请行政复议
E、对市税务所(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省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D,E

解析 选项DE: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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