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汽车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原、被告双方关于定金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admin2008-12-16  27

问题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汽车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原、被告双方关于定金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选项

答案双方关于定金的约定,其中6万元部分是有效的,余下1万元部分无效。因为定金超出合同总价款的20%的部分无效。

解析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那么,如果定金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其效力如何呢?是整个定金条款统归于无效,还是超过20%的部分无效呢?《担保法解释》第121条对此给予了明确回答。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主合同的标的额是30万元,20%的限额应为6万元,故7万元定金中有1万元不应予以支持。应注意,这1万是不能视作预付款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交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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