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下列案件处理情况的分析,错误的有:

admin2012-12-22  24

问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下列案件处理情况的分析,错误的有:

选项 A、李某、杨某合伙实施抢劫,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李某、杨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对杨某的量刑过轻,仅就杨某的量刑问题提出抗诉。二审审理过程中李某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但无权参加法庭辩论
B、孙某、秦某共同实施诈骗行为,一审法院判决孙某有期徒刑15年,秦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秦某量刑畸轻,遂仅对秦某的判决提出抗诉,孙某没有上诉。二审法院应全案审查。由于孙某没有上诉,而检察院抗诉,二审法院发现对孙某量刑过轻,遂改判无期徒刑
C、第二审法院发现马某抢夺一案的一审是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的,遂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杨某涉嫌溺婴一案,起诉到法院后,一审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5年。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后,仍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5年,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虽然案件证据有所补充,但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再次发回重审

答案A,B,D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256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所以,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5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C项符合第(4)项情形,故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第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于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一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对于查证以后,仍然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所以D项中,二审法院两次发回重审是错误的,故AB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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