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行为不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

admin2019-03-14  12

问题 下列哪些行为不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

选项 A、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B、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甲,甲要求上厕所,因检察官违规打开械具后未跟随,致甲在厕所翻窗逃跑
C、值班警察与女友电话聊天时接到杀人报警,又闲聊10分钟后才赶往现场,因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
D、市政府基建负责人因听信朋友介绍,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致被骗300万元

答案A,B,D

解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即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不履行,是指行为人应当履行且有条件、有能力履行职责,但违背职责没有履行,包括擅离职守的行为;不正确履行,是指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违反职责规定,马虎草率、粗心大意。本罪是结果犯,即只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成立本罪。
关于A项。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本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为过失犯罪,行为既可能表现为作为,也可能表现为不作为。行为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成立本罪。因此,A项当选。
关于B项。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甲,甲要求上厕所,因检察官违规打开械具后未跟随,致甲在厕所翻窗逃跑,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本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B项当选。
关于C项。值班警察与女友电话聊天时接到杀人报警,又闲聊10分钟后才赶往现场,因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构成玩忽职守罪。因此,C项不当选。
关于D项。市政府基建负责人因听信朋友介绍,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致被骗300万元,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因此,D项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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