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3-01-11  31

问题 关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包括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
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C、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K、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D、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答案4,8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5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因此,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不是自治机关,不享有自治权。故A项错误。该法第16条第3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根据这一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只要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就行,B项错误。该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应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根据这一规定,C项正确。该法第19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因此D项也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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