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县长龙乡老钱柜村齐某盖房,邻居孙某主动去帮忙,不慎从房上摔下,造成小腿轻微骨折,花医疗费3 000多元。孙某要求齐某支付医疗费,齐某感到委屈,到“中心户”向“户长”诉苦,查找法律书籍,最后在《农村法律知识问答》中找到了依据。支付了医疗费,避免了纠纷升

admin2018-05-31  31

问题 1.某县长龙乡老钱柜村齐某盖房,邻居孙某主动去帮忙,不慎从房上摔下,造成小腿轻微骨折,花医疗费3 000多元。孙某要求齐某支付医疗费,齐某感到委屈,到“中心户”向“户长”诉苦,查找法律书籍,最后在《农村法律知识问答》中找到了依据。支付了医疗费,避免了纠纷升级。
    长山镇四克基村田某,耕地被油田征用后,总觉得补偿费给的少,不仅四处打听,还有上访的念头。“中心户”成立后,他在《农村法律知识问答》中找到了答案,疑虑消除了。逢人便说“别看这小小中心户.能帮助咱老百姓解决大问题”。
    村民时常挂在嘴边的“中心户”,就是这个县在“六五”普法实施过程中,不断探索转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法制中心户”创制以来,有效破解了传统法制宣传费钱、费力的灌输式方法,近距离解决了农民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问题。
    2.71岁的大包干带头人严金昌说不大清楚“人治”和“法治”的确切含义,但是他的生活却为这两个词所改变。
    每次谈到颁发确权证,推动土地理性、有序流转,这位老农说:“俺理解,这就是农民身边最重要、最典型的法治。”
    2005年,在村委会的劝说动员下,严金昌把自家7亩地流转给了外地一家农业企业建养猪场,“俺当时觉得没有保障,不想流转,但村干部动员俺和另外6名农户说,外地人还能把你的地背回外地么,放心交给他们养猪吧,有土地租金收,还可以进场拿工资。”他回忆道。但是2010年,乡、村干部根据一份建设新规划,强制拆除养猪场改建大酒店,还打伤了现场抗拒拆迁的老严的三个儿子和儿媳,外地老板得到补偿回城了,但老严和其他六户农民的地因此不明不白地被无偿征用了,政府没有跟他签任何协议。
    3.一位区委书记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自己辖区内有一个上访户,一年中到北京上访91次.区里实在没办法只能一再让步满足他缺乏依据的诉求。这个例子反映了民间“信访不信法”的普遍心态,老百姓相信“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2014年10月17日,记者在调查依法行权时遇到了一幕:一位在基层做过书记的领导干部不无忧虑地说,他在当市委书记时拒绝干预法院审案,结果被请托人吼道:全市都归你管,法院还能不听你的?这一声吼,吼出了让人尴尬的现实:遇到法律问题,很多人不是去找法律本身,而是习惯于去找领导、找关系、找门路。
    在传统上,“熟人好办事”似乎是常理。对于找关系.中国人并不陌生。当遇到与法律相关的问题时,如合同争端、违法指控、交通肇事等,首先不是分析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而是习惯性地看相关部门是否有熟人,然后托门子、找关系,请客送礼说情,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但是,关系思维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
    4.我国社会大部门地区是以家庭为核心的熟人社会,以血缘、亲缘、地缘和人脉为轴,向外辐射延伸扩展开来,构成特有的“圈层结构”,并以此为基础,形成特殊的信任结构,形成联系紧密、信任程度高的熟人信用文化。这种文化力量不仅维持着社会秩序,而且维持着经济秩序,“圈层结构”的社会基础,决定其经济活动常常以圈层为单元。圈内以熟人社会为关系背景.以信用为交往纽带,构成社会所特有的人文景象,即在小范围内有着高度的信任和秩序:圈外以及圈层之间则存在广泛的不信任和无序,形成反差强烈的二元信用体系。
    5.规矩是标准、法则和习惯,讲规矩就是说话办事符合标准和常理,符合法纪规范、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底线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起码要求,守住底线就是处处依法办事.时时照章办理,一切行动都在政策法纪允许范围内展开,不越雷池、不闯红灯、不踩红线、不打擦边球。常言道: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底线失守,全线崩溃。
    规矩与底线,犹如人生旅途的双轨两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规矩是前行的法宝。底线是正邪的分界。一事当前,是先想到讲规矩守底线,还是算计如何突破规矩底线?检验的是一个工作人员法纪观念的厚薄强弱。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无论上面怎么要求“办事守规矩”,有的人也不过是做一套讲规矩的面子,操作中还是放纵私情私欲的里子,守着规矩不作为,抛开规矩乱作为,搞乱了思想,损害了形象,冷落了人心,败坏了风气。很多问题发生后,倒查原因,不是没有政策法纪规定,而是政策法纪规定成了“稻草人”,毫无约束力;不是没有底线界定,而是有底线不遵守,随心所欲,最终害人、害己、害组织、害事业。
    近年来,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事件时有发生,给银行业带来声誉风险,要通过完备的金融法治环境,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依法管理从业人员,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6.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讲规矩、守底线。上任伊始,就在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时明确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2013年两会期间,谆谆告诫我们:“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要守住底线”。同年8月在辽东考察期间,再次强调,要“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越界、越轨”。2014年10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再次明确指出:“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落实习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必须切实增强讲规矩、守底线的自觉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明确规矩,筑牢底线,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严格自律。
    答题要求
    根据“背景材料”,请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让遇事找法成为常态”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思路清晰,符合体例;1000~1200字。

选项

答案 让遇事找法成为常态 管子说:“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具命也。”数千年前,古人就已明晰法律是庇荫百姓的强力后盾,然而如今却仍有部分群众权利受侵时信访不信法,遇事不找法,寄希望于一些极端措施。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依法治国战略进入关键时期,我们理应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让遇事找法成为常态。 遇事不找法源于对法律的不了解、不信任。当前我国普法活动虽然经常举办,但宣传手段僵硬,教育效果不佳。导致民众对法律知识了解不足。同时,部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管理手段简单粗暴,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问题,这种对法律的轻视“上行下效”使得法律信用大打折扣,而且中国“人治”多年,惯性依旧,造成群众不信法。 遇事不找法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极大。为维护自身权益所采用的极端措施,容易突破法律底线。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更易引发违法行为。对个人来说。遇事不找法,并不能解决问题,相反却可能激化矛盾,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对社会来说,社会管理事务日渐增多,如果法律问题纷纷诉诸政府而非法院,造成政府越权,那么这不仅是对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而且这种对政府的依赖,更易使我国社会重回“人治”旧路。 建设法治社会,让遇事找法成为常态,关键在于政府依法行政。“政府之德风,群众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主体,各级管理部门只有将法治精神贯穿自己的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带头守法,才能以上律下,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让遇事找法成为常态。 回顾我国历史。只有依法行政的政府才能营造出信赖法律的社会氛围。秦国商鞅变法初期,曾遭到社会抵触,时逢太子赢驷触犯新法,商鞅认为社会反对源于政府有法不依。为此.他对纵容太子违法的师傅处以严刑。通过这一举措,确保了秦国政府对新法的认同,而社会大众更在政府的带领下遵守新法。十年之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秦国国富民强,社会稳定。反观南梁武帝萧衍,对待违法亲属只是教育了事,国家法律抛诸脑后。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梁武帝对法律的漠视。代表了政府对法律的轻忽。宗室违法犯罪问题不断增加,社会整体一片混乱。可以说正是由于政府有法不依,才造成了南梁社会的动荡不安,最终导致南梁走向衰亡。 依法治国,是国家政治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治社会的建立,则是依法治国的根本。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只有通过政府依法行政,带动社会大众知法守法,让遇事找法成为常态,才能尽快实现法治社会的建设目标。真正步入法治中国的春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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