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比较16世纪英国与俄国所建政治制度的不同之处。

admin2014-01-07  50

问题 试比较16世纪英国与俄国所建政治制度的不同之处。

选项

答案16世纪英国的君主专制是一种“有限的专制君主制”。英国的君主专制始于都铎王朝第一代君主亨利七世(1485~1509),到斯图亚特王朝(1603~1649)时期,专制制度已开始衰落。然而,由于议会的制约作用、英国传统法律之上的地位、尚不完备的国家机器,决定了16世纪的英国的政治制度基本是一种有限君主专制。16世纪英国专制制度的特点是国王把新贵族和城市资产阶级作为主要的依靠力量。亨利八世(1509~1547)和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大都从他们中选任枢密院议员,将旧贵族排斥于这个最有实权的机构之外。 16世纪的俄罗斯特别是伊凡四世(1533~1584)统治时期实行的是沙皇专制制度。这种专制制度具有明显恐怖的特点。1547年1月16日伊凡四世加冕称沙皇(恺撒的意译)。伊凡四世沙皇专制统治集中表现在建立沙皇特辖区的问题上。他把全国土地都分成两部分:沙皇特辖区和普通区。特辖区设在土地肥沃的中部地区和南方部分地区以及主要河川和沿海城市。其余属于普通区。凡是未经批准在特辖区居住的贵族和领主都必须迁到普通区去,在那里领取土地。对贵族反对派则没收其世袭领地。伊凡四世成立了镇压政治反对派和人民的沙皇特辖军团。特辖军团采用一切恐怖手段刑讯和处决大贵族,有时成批地血洗大贵族的家族和村庄。1570年。伊凡四世亲率特辖军团血洗诺夫哥罗德达6个星期之久,数以千计的大贵族被杀掉并投入河里。因他杀人如麻,因此获得了“恐怖的伊凡”(“伊凡雷帝”)的称号。另外,他还下令把反对实行特辖制的主教腓力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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