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外国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一家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西湖龙井茶1000箱,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10月15日前装船。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直至10月30日装船完毕,为了顺利交单收回货款,卖方向承运人出具了保函换取了装船日为10月13日的提
外国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一家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西湖龙井茶1000箱,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10月15日前装船。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直至10月30日装船完毕,为了顺利交单收回货款,卖方向承运人出具了保函换取了装船日为10月13日的提
admin
2014-12-18
25
问题
外国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一家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西湖龙井茶1000箱,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10月15日前装船。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直至10月30日装船完毕,为了顺利交单收回货款,卖方向承运人出具了保函换取了装船日为10月13日的提单。依据《汉堡规则》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所签发的提单为倒签提单,仅在承托双方有效
B、所签发的提单为预借提单,仅在承托双方有效
C、所签发的提单为清洁提单,对收货人有效
D、所签发的提单,对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都无效
答案
D
解析
判断“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标志就是看签发提单时货物是否已经装船,已装船的为倒签提单,未装船的为预借提单。依据《汉堡规则》,以保函进行欺诈,所签发的提单对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无效,且承运人不能依据保函向收货人主张免责。故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4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治国家”相对于“警察国家”的一种关于国家形式和治国方式的统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被控侵权方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张某、孙某和姚某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张某现金出资3万元,孙某劳务出资,作价1万元,姚某以店面的使用权出资,作价2万元,三人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约定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比例为1:1:1。在经营过程中,赵某拖欠该饭店餐费2000元,而合伙人张某又欠赵某借款50
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丁某将其收购的一批药材卖给某医院公司,双方末约定交付地点,订立合同时双方也均未提及该批药材所在的地点。订立合同时,个体户丁某的营业地在甲地,药材存放于乙地丁某的家中,丁某之住所地为丙地,则:
甲乙二人议论到丙,越说越气愤,遂将丙绑到乙的住处共同殴打丙约1小时。后来甲离开了乙的住处。乙接着又对丙殴打,几小时后丙死在乙住处。关于此案正确的说法有哪些?
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对于①劳动、②抚养、③教育、④结婚,其中既属于权利,又属于义务的组合是:
随机试题
外界温度高于31℃时,皮肤可见出汗,称为
关于钾盐代谢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甲与乙离婚并达成协议:婚生男孩丙(3岁)由乙(女方)抚养,如双方中一方再婚,丙则由另一方抚养。后乙在丙6岁时再婚,甲去乙家接丙回去抚养,乙不允。甲即从幼儿园将丙接回,并电话告知乙。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下列有关论述正确的有哪些?()
钢板桩围堰的施工程序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泰勒模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为了预测企业未来几年的岗位需求情况。《职场达人》杂志对100家企业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半数的答卷都把人力资源管理人才选为企业的重要支撑。这说明,我国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的需求日趋增长,企业重技术不重管理的现象已经成为过去。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将削弱
有一个长度为12的有序表,按折半查找法对该表进行查找,在表内各元素等概率情况下,查找失败时所需的平均比较次数是()。
VariationsinBritishAccentsLanguage【T1】______aspeopletrytoexpressthemselvesindifferentwaystodifferentpeople.A
Somepeoplearecontenttolimittheirinvestmentprogramstosuchsafeinvestmentsassavingsaccountsandsavingsbonds.They
A、Sheissatisfiedwithit.B、Shefeelsit’stoosmall.C、Shethinkstherentisunacceptable.D、Shefindsthetrafficnotconv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