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其一架飞机从中国境内出发,经停甲国后前往乙国,在乙国发生空难。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甲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其一架飞机从中国境内出发,经停甲国后前往乙国,在乙国发生空难。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dmin
2014-03-16
26
问题
甲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其一架飞机从中国境内出发,经停甲国后前往乙国,在乙国发生空难。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中国法院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
B、中国法律并不限制乙国法院对该纠纷行使管辖
C、即使甲国法院受理了该纠纷,中国法院仍有权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权
D、如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答案
A,B,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1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两人持枪一起去谋杀丙,见丙后两人同时开枪,甲击中丙心脏而乙击中丙右臂,丙当场死亡,该案中,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对经本院二审生效的贪污案的判决,认为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此时,应如何处理?()
某市工商局规定,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在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合格方可上岗。该市第一、第三人民医院与第二人民医院属同一等级医疗机构,餐饮企业对工商局的这种做法提出了异议,认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司法效率准则对法官提出的要求是:
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某国家元首来华访问,外交照会后由外交部工作人员陪同到八达岭长城参观,沿途八达岭高速公路戒严2小时,某快运公司因此耽误业务,造成经济损失2万余元。(2)某市是重要的苹果生产基地,林业局为规范秋季收购,公布参考价格
在刑事再审中,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某公司专门生产实木家具,因价格昂贵,市场占有量有限。而复合家具价格便宜,规格齐全,色彩多样,近几年销售量直线上升。为此,该实木家具公司通过广告并利用连环漫画形式长期宣传,以专家身份告诫用户,复合家具有两个缺点:一是容易变形,二是甲醇含量过高。而实木家具绝对
玛丽具有A国国籍,1998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院。假设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
某些国家共同签订了一份关于解决国籍冲突若干问题的公约,公约中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在签署公约时,甲国对这一规定提出保留,乙国同意甲国的保留,丙国反对甲国的保留,丁国就甲国的保留未作任何的表示,该四国均签署了公约,那么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关于条约保留的规
随机试题
患者,男性,20岁。主诉面部皮疹反复发作4年余,时轻时重。查体:面部油脂分泌较多,可见红色丘疹、粉刺、脓肿、结节,凹陷性瘢痕。为控制疾病的发作,平日应注意
下列各类疾病中主要应采取第一级预防的是
A.妊娠的雌鼠数/交配雌鼠数×100%B.正常分娩雌鼠数/妊娠雌鼠数×100%C.出生时活产的胎仔数/胎仔的总数×100%D.出生后第一天存活仔数/胎仔总数×100%E.出生时活产的胎仔数/胎仔总数×100%幼仔哺育存活率主要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规定,城市排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期限一致。
关于保证的种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能接受其它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 )
CouranCoveIslandResortisalargeintegratedecotourism-basedresortlocatedsouthofBrisbaneontheGoldCoast,Queensland,
(2009年下半年)国家信息化体系包括六个要素,这六个要素的关系如下图所示,其中①的位置应该是(1)。
人们把以()作为硬件基本部件的计算机称为第1代计算机。
Chicago:SomeBigPlacestoSeeinthe"CityoftheBigShoulders"Earlylastcentury,thepoetCarlSandburgdescribedChi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