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美意制鞋厂位于沧河的上游,下游不远处水流平静,水质干净,十分适合冷水鱼的养殖。当地邓市吴县五沟村村民举债在此设置网箱,养殖冷水鱼。2013年9月,美意制鞋厂于夜间偷偷排放污水,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并直接导致18位村民网箱中的冷水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案情:美意制鞋厂位于沧河的上游,下游不远处水流平静,水质干净,十分适合冷水鱼的养殖。当地邓市吴县五沟村村民举债在此设置网箱,养殖冷水鱼。2013年9月,美意制鞋厂于夜间偷偷排放污水,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并直接导致18位村民网箱中的冷水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admin
2014-12-18
35
问题
案情:美意制鞋厂位于沧河的上游,下游不远处水流平静,水质干净,十分适合冷水鱼的养殖。当地邓市吴县五沟村村民举债在此设置网箱,养殖冷水鱼。2013年9月,美意制鞋厂于夜间偷偷排放污水,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并直接导致18位村民网箱中的冷水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50万元,村民们血本无归,遂向邓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18位村民提起诉讼后,五沟村村委会向他们推荐了本村的青年张某代理诉讼。张某虽不是法律从业者,但常年研习法律,颇有心得,村民们同意委托其代理诉讼。但法院认为村民们在此事中损失惨重,情绪十分激动,且由于四处举债,牵扯利益众多,五沟村自古民风彪悍,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引起群体性纠纷。而张某是个“刺头”,由其代理诉讼对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不利,不许可其代理该诉讼。
问题:
1.除了这18名村民之外,针对美意制鞋厂偷排污水的行为,还有哪些主体可以提起诉讼?
2.法院不许可张某代理诉讼的行为是否恰当?张某能否被委托为该案原告的诉讼代理人?
3.邓市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标的额虽然达到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标准,但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且易酿成群体性纠纷,确有必要交吴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时邓市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本案的举证责任应当如何分配?
5.18位村民共同推选出赵某作为诉讼代表人,赵某的诉讼行为其效力是否当然及于所代表的当事人?
选项
答案
1.除了这18名村民之外,针对美意制鞋厂偷排污水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美意制鞋厂偷排污水属于污染环境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针对该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不许可张某代理诉讼的行为不恰当,张某可以被委托为该案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2款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因此,人民法院是否许可不是公民代理诉讼的必要条件,法院不许可张某代理诉讼的行为是错误的。张某作为当事人所在村委会推荐的公民可以被委托为该案原告的诉讼代理人。 3.邓市人民法院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经批准后,可以将该案交吴县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本案中,村民们应当就美意制鞋厂的侵害事实和自身的损害结果承担举证责任;美意制鞋厂应当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问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和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对于侵权诉讼而言,需证明的事实包括侵害事实、损害结果、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3项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此,村民们应当就美意制鞋厂的侵害事实和自身的损害结果承担举证责任;美意制鞋厂应当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问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5.赵某的诉讼行为其效力并不当然及于所代表的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z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企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归企业的所有者所有,一般称之为业主权益,在股份公司中称为股东权
金融衍生产品对经济和金融的促进作用表现为()。
市场调查是商品谈判准备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工作,一般市场调查包括()。
关联度越大,营销成本相对就越低。()
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的主要思想不包括()。
某投资项目的原始投资额为100万元,预计有效年限为6年,预计各年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假设每年的现金净流量在各月的分布是均衡的,则该项目的回收期为()年。
甲市某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准备招聘一批技术人员从事产品开发工作。经过层层选拔,最终录用了李某、王某、张某和赵某,并约定每月工资为5000元。请结合人力资源管理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该公司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招聘原则的有:()。
在工商谈判前,应确定不同目标策略。某设备公司拟支付1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一台数控机床,并想借此获得开发软件,该公司确定的目标策略是()。
王某与B公司于2006年5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的工资每月25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合同期限为两年。2007年王某被公司选中参加了某特殊职业技能培训,为此公司花费培训费3000元,王某参加培训的差旅费2000元,双方
案情:居住在甲市A区的乔小伟从事汽车修理业,其所开的汽车修理铺位于甲市C区。该汽车修理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乔大伟(居住在甲市B区),乔大伟实际上并不经营汽车修理。乔小伟为了承揽更多的业务,与乡办集体企业正华汽车修理厂(位于甲市L县)签定
随机试题
黄某意图杀死张某,当其得知张某当晚在单位值班室值班时,即放火将值班室烧毁,其结果却是将顶替张某值班的李某烧死。黄某对李某死亡的主观方面是()。
女性,35岁。以往有肺结核史,近1个月来腰背痛,伴低热,盗汗。体格检查:胸11~12棘突明显压痛。早期诊断确立后,下列哪项治疗措施不妥
诊断考虑为为进一步确诊,下列哪项检查不合适
项目管理组织结构调整的原因,如项目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从项目主观上看会有很多方面,由于委托方()等的变化。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某人在银行存款,存款利率为6%,按复利计。若10年内每年年初存款2000元,第10年年末本利和为()。
对于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关系,正确的是()
下面()属于影响债券定价的内部因素。
初中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是()
A、 B、 C、 D、 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