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被害人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等经济损失。侦查中,甲因病猝死。对于此案,检察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二30题,单选)

admin2018-03-24  36

问题 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被害人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等经济损失。侦查中,甲因病猝死。对于此案,检察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二30题,单选)

选项 A、移送法院以便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B、撤销案件
C、决定不起诉
D、决定不起诉并对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规定的六种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处理。《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的考查重点之一在于,出现法定不追究情形后案件的处理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案件尚未立案,则应当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如在侦查阶段,则一律是撤销案件;如在审查起诉阶段,则一律是不起诉;如在审判阶段,除能够判决无罪的外,一律终止审理。本题中犯罪嫌疑人甲在侦查阶段死亡,检察院应当作出撤销案件决定,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需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不要看到检察院就想当然的认为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本题是在侦查阶段,因此应当撤销案件,而非不起诉。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部分具有典型的附属性。本案中刑事诉讼程序既然已经因撤销案件而不复存在,就谈不上附带民事诉讼了。由于犯罪行为而导致的民事纠纷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提起民事诉讼,检察院无权处理,也无权移送。所以A、D选项均错误。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rc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