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的一项药品发明专利将于2018年11月1日保护期满,2017年1月乙企业到国家医药主管机关申请新药许可,为了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乙企业制造了甲企业的该项专利药品。乙企业的行为( )。

admin2020-07-06  53

问题 甲企业的一项药品发明专利将于2018年11月1日保护期满,2017年1月乙企业到国家医药主管机关申请新药许可,为了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乙企业制造了甲企业的该项专利药品。乙企业的行为(    )。

选项 A、违背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属于侵权行为
B、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C、属于法定许可的情形,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许可费用
D、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专利权保护无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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