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真题)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admin2018-05-15  33

问题 (2012年真题)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分析:
本条中“财物”的外延如何界定?

选项

答案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一般特征是:能够被人所控制和占有;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如有价证券等;能够被移动;盗窃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一些特殊的财物尽管具备上述四个特征,仍不能成为盗窃对象,如枪支、弹药,正在使用的变压器等。另外,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同时,特殊情况下的财物尽管不具备上述四个特征,但仍然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例如,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及盗窃发票的,均可成立盗窃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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