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丙公司货款50万元。2009年9月,甲公司与丁公司达成意向,拟由丁公司兼并甲公司。乙公司原欠丁公司租金80万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2021-11-10  26

问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丙公司货款50万元。2009年9月,甲公司与丁公司达成意向,拟由丁公司兼并甲公司。乙公司原欠丁公司租金80万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丁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继续存在
B、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
C、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D、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应当分别由甲公司和丁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合并。公司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本题中“丁公司兼并甲公司”采用的是吸收合并的方式,被吸收的甲公司解散,而吸收者即丁公司依然存在。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本题中,原来甲公司的债务由丁公司继承,乙公司可以向丁公司主张原来对甲公司的债权100万元,因丁公司欠乙公司租金80万元,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因此,选项B的说法正确;公司合并,应当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案中,丙公司是甲公司的债权人,甲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公司的合并、分立决议是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权作出。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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