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6-10-10
34
问题
下列关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原物之上不存在任何人的所有权,民事主体首次取得该物的所有权,为原始取得
B、原物之上存在他人的所有权,但法律不承认,依法律或国家权力强制取得,为原始取得
C、原物之上存在他人所有权,但新所有权人不依原权利人的意志而取得所有权,为原始取得
D、取得所有人无需承受存在的一切权利负担
答案
A,B,C,D
解析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有三种情况:①原物之上不存在任何人的所有权,民事主体首次取得该物的所有权;②原物之上存在他人的所有权,但法律不承认,依法律或国家权力强制取得;③原物之上存在他人所有权,但新所有权人不依原权利人的意志而取得所有权。原始取得所有权的人,标的物上的任何权利负担,所有权人均无须承受。综上,本题选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m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试说明:(1)过失犯罪的特征及在罪过形态上与故意犯罪的差异。(2)过失犯
下列行为可以构成伪证罪的是()。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遗弃罪的犯罪对象有
下列情形中,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的是( )。
下列客体中,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分为哪两大类?()
男方离婚请求权限制的情形有()。
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包括______。
下列权利在行使时,不受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限制的是
随机试题
甲某酒后驾车将行人丙某撞成重伤,让同车的乙某下车察看丙某的情况,乙某说估计没救了,头都凹进去了一大块。为了逃避责任,乙某和甲某将丙抬上车,拉到山后,将丙某藏在草丛中。后经法医查明丙某是在12小时后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关于此案如何认定()
设函数f(χ)在χ=1可导,则=()
DIC高凝血期呈DIC消耗性低凝血期呈
湿法制粒压片工艺的目的是改善主药的
下列有关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据报道,2013年3月英国政府宣布,从10月份起,最低时薪将提高12便士(1英镑等于100便士)到6.31英镑(约合人民币59.5元),此政策受到低收入人群欢迎。美国也准备在现有的基础上将联邦最低工资提高24%,约1500万工人将因此受益。在图中所列
实践活动中的价值尺度是指()
设f(x)在[a,b]上可导,且f’+(a)与f’—(b)反号,证明:存在ξ∈(a,b)使得f’(ξ)=0.
执行下列程序段之后,变量n的值为( )。publicclassTest{publicstaticvoidmain(String[]args){inty=2;i
ReadthistexttakenfromanarticleaboutPersonnelManagement.Choosethebestsentencetofilleachofthegaps.Foreachga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