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9-12-02
13
问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地居民刘某与杭州卧龙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卧龙地产在乙县所建住房一套,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只有乙县法院有管辖权。
B、张某在合肥,李某在上海,张某欲起诉李某追要欠款,而李某被宣告失踪,此案应由合肥张某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C、S市居民王某欲与被羁押在M监狱的丈夫高某离婚,M监狱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有管辖权
D、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某市A区人民法院将其受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转移给B区人民法院受理,B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移送错误,可将案件退回给A区人民法院。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项中的房地产属于不动产,因此刘某的诉讼应该由房地产所在地的乙县法院管辖,所以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B项中被告李某居所地在上海,因此应该归上海的基层法院管辖,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因此王某的诉讼应该归S市管辖,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D项中“将案件退回给A区人民法院”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k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该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日内提出。
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因为没有经验,在经济建设上只能学习甚至照搬苏联的做法。1956年4月,毛泽东所作的()的报告,是中国共产党人开始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标志。
我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是()。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战略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法律规则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多种分类。按照法律规则本身的性质分类,是最常用、最重要的分类,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执政党面临的最根本的课题,是能不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原则有()。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随机试题
样品在放置期间,影响待测组分浓度的因素有
关于剂型的正确使用A、舌下片B、咀嚼片C、含漱剂D、泡腾片剂E、滴丸对幼儿、恶心、呕吐者不宜食用的是
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哪些广告,必须在发布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就可使用该账户办理结算业务。()
跟单员跟踪采购单的最后环节是()
杭州的一天旅游活动结束,游客们在车上都想休息了,导游员仍不厌其烦地讲解灵隐寺济公的故事,这违背了导游语言的()。
为避免出现“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的混乱情形,周朝开始确立()。
Willpeopleevertamethedestructive,oftendeadlyhurricane?Eitherscientistsormeteorologistsdonotyetunderstandthefor
【B1】【B12】
Inrecentyearsmanycountriesoftheworldhavebeenfacedwiththeproblemofhowtomaketheirworkersmoreproductive.Som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