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两厂签订的合同约定:甲厂于合同成立后 10日内向乙厂供应原料,乙长应于一个月内向甲厂提供制成品。合同成立次日,乙厂发生水灾,损失严重。甲厂判断乙厂已无履行债务的能力,拒绝向乙厂运送原料,而与丙厂签订了类似的合同,把原料运到丙厂。乙厂多次与甲厂交涉,并
甲、乙两厂签订的合同约定:甲厂于合同成立后 10日内向乙厂供应原料,乙长应于一个月内向甲厂提供制成品。合同成立次日,乙厂发生水灾,损失严重。甲厂判断乙厂已无履行债务的能力,拒绝向乙厂运送原料,而与丙厂签订了类似的合同,把原料运到丙厂。乙厂多次与甲厂交涉,并
admin
2008-04-03
62
问题
甲、乙两厂签订的合同约定:甲厂于合同成立后 10日内向乙厂供应原料,乙长应于一个月内向甲厂提供制成品。合同成立次日,乙厂发生水灾,损失严重。甲厂判断乙厂已无履行债务的能力,拒绝向乙厂运送原料,而与丙厂签订了类似的合同,把原料运到丙厂。乙厂多次与甲厂交涉,并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但甲厂始终不予理睬。一个月后,乙厂由于原料短缺,只好停工、停产,损失严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厂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是不正当行为,因为甲厂拒绝履行债务就是违约的行为
B、是不正当行为,因为乙厂并非已经丧失了履行债务的能力
C、是正当行为,因为乙厂尚未履行自己的债务
D、是正当行为,因为乙厂已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能,甲厂享有不安抗辩权
答案
D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异时履行的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能或不会履行债务,则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担保以前得暂时中止债务的履行的权利。《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所以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jY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治疗原则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肺脓肿根据感染途径,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患者,女性,75岁。3年前诊断肺源性心脏病,近1周来咳嗽、咳痰、喘息加重,双下肢水肿。体检:肺内多量湿啰音,心率110次/分,肝肋下3cm,双下肢水肿。白细胞计数及中性粒细胞分类均增高。血气分析:pH7.35,PaO250mmHg,PaCO278mmHg,
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理生理特点的叙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哪项不属于乙类传染病?()
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活动,在我国的监督属于()
刘某因欠缺专业知识,误将家中明代红木桌椅按一般家具价格卖给了收藏家李某。该合同属()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中不应当含有设置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
对下列哪些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
随机试题
急性水肿型胰腺炎的临床表现不包括()
表示化学毒物在体内达动态平衡时的分布体积常数为
风湿性心脏病严重二尖瓣狭窄突发大咯血是由于
以下不属于被动投资策略的是( )。
甲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该公司2008年发生或发现的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不会影响其年初未分配利润的有( )。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合并前甲公司的全部债权和债务均由丙公司承继。()
颐和园的苏州街主景为两岸起伏的山石和美丽的林带所夹峙,构成了妩媚动人的景色,这是一种()手法。
教学中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来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称为比较。()
下列句子中加下划线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SANTEE,CALIF--WhennewsbrokeaboutthemayhemandkillingatSantanaHighSchool,CharlesWilliamsfranticallydashedto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