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售楼小姐张某报案称,其通过电话联系顾客王某后,约王某(17周岁)于2加6年8月 18日上午到某区某街6号院3号楼看房。当天下午1点多,前来看房的王某看上了张某,并强行要与张某发生性关系。因张某拼命反抗,王某没有得逞。公安机关遂对王某进行讯问,但王某辩称,案
售楼小姐张某报案称,其通过电话联系顾客王某后,约王某(17周岁)于2加6年8月 18日上午到某区某街6号院3号楼看房。当天下午1点多,前来看房的王某看上了张某,并强行要与张某发生性关系。因张某拼命反抗,王某没有得逞。公安机关遂对王某进行讯问,但王某辩称,案
admin
2014-05-30
32
问题
售楼小姐张某报案称,其通过电话联系顾客王某后,约王某(17周岁)于2加6年8月 18日上午到某区某街6号院3号楼看房。当天下午1点多,前来看房的王某看上了张某,并强行要与张某发生性关系。因张某拼命反抗,王某没有得逞。公安机关遂对王某进行讯问,但王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刘某在该区影城看电影,则刘某若成为证人的话,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
选项
A、不是王某的近亲属
B、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C、生理上没有缺陷
D、已成年
答案
B
解析
证人是利害冲突双方以外的,向司法机关提供自己感受到的案件情况的诉讼参与人。证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所以具有优先性和不可替代性。只要是能够辨别是非、能正确表达的自然人都可以做证人。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不得做证人。由于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证人不适用回避等原因,即使刘某是王某的近亲属也不影响作为证人的条件,只是对证据的证明力有影响。所以选项,A不正确。生理上有缺陷只要不影响证人的正确表达都可以作证人。对于未成年人作证问题,只要作证内容与未成年人的智力状况相当、能够正确表达的就可以作证。所以CD项不能选。综上,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h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乙国提名威廉担任乙国驻甲国使馆馆长,甲国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下列关于依法治国,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英国卡梅公司与新加坡利多公司签订了出口200吨奶酪的合同,交易条件为DAT新加坡,卡梅公州委托英国皇家苏格兰银行做托收,皇家苏格兰银行委托巴克莱银行新加坡分行代为收取货款。利多公司在收到巴克莱银行的付款通知后未付款赎单,后试图无单提货,被承运人拒绝。卡美公
中国石化集团下属某建设公司因铺设天然气运输管线需要占用部分村民土地,为慎重起见,该建设公司经理专门咨询了法律顾问,下列该法律顾问说法错误的有:
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下列哪些财产或者物品不在此类措施范围之内?
某市服装厂在其产品的标签上印有“纯新羊毛认证标志”,经过核查,发现该认证标志纯属虚构。对这一行为应如何认定?
某地甲、乙两商场均经销某品牌电脑,竞争激烈。后来,双方认识到竞争实际上对双方都构成了很大的压力。为了减轻压力,双方达成了一系列协议。根据《反垄断法》,双方达成的下列哪一项协议不构成垄断协议?
夏某和邻居发生纠纷,将邻居砸伤。辖区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将夏某带回派出所,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对其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赔偿邻居医药费800元。关于上述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行为人王某采用骗取密码的方式,非法侵人了国防事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了大量国家秘密,并提供给国外的某组织从中谋利,对王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吴某大学毕业后待业家中,酷爱摩托车飙车,父母不满其颓废作风,决定不给其生活费。吴某开着摩托车外出,想到自己没有任何收入,便心生邪念,看到路上许多人拿着手机打电话,决定抢他人手机。吴某看到远方某女拿着一部价值不菲的手机在打电话,吴某加大马力,飞快驶过去,夺走
随机试题
鸦片战争中清政府失败的根本原因是()。
有“曲状元”之称的元代散曲家是()
单位工程控制资料检查记录填写的主要内容包括()等。
物流公司可以经营委托收款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出口金银及其制品有签发准许证权限的机关是()。
关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性质和组成,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下列一般纳税人的业务中,不需要确认销项税额的是()。
认知建构理论的学习观点有哪些?
20世纪60年代,()把儿童认知结构发展理论应用到教学和课程改革上创立了结构主义教育理论。
秦朝的法律形式中,对法律条文、术语作出具有法律效力解释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