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缔约过失?它的类型有哪些?

admin2020-03-30  35

问题 什么是缔约过失?它的类型有哪些?

选项

答案缔约过失是指当事人于缔约之际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或缺乏诚信使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未尽其他必要的关照义务,从而造成他方蒙受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缔约过失行为。 (1)假借订立合同进行恶意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此类行为包括: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经批准或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申请登记的行为; ②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与他人订立合同; ③缔约之际,一方因过错致合同不能成立; ④因一方缔约过错致合同履行不能; ⑤合同因一方的过错而导致无效; ⑥缔约中的无权代理行为; ⑦因实施显失公平的行为致合同被撤销; ⑧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未尽保护义务而侵害他方权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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