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关于税务行政复议,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有( )。
关于税务行政复议,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有( )。
admin
2010-03-25
27
问题
关于税务行政复议,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抵扣税款的行为不服的,应当先按照税务机关确定应补缴的税款和滞纳金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方可向有关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B、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和质押
C、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对保证人的资格、资信进行审查,对不具备法律规定资格,或者没有能力保证的,有权拒绝
D、纳税人对于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颁布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的行为不服,应当提出行政复议,对于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A,B,C
解析
纳税人对于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颁布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的行为不服,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D不正确;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不得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E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dp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实务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实务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特定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期间的起算点,表述正确的有()。
涉税犯罪+行政处罚+刑事诉讼李某与王某共同出资在某市开设香客来餐饮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8日办理了税务登记。由于效益不好,餐饮公司于2011年11月31日停业。税务部门对该餐饮公司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在经营期问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涉税犯罪+行政处罚+刑事诉讼李某与王某共同出资在某市开设香客来餐饮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8日办理了税务登记。由于效益不好,餐饮公司于2011年11月31日停业。税务部门对该餐饮公司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在经营期问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涉税犯罪+行政处罚+刑事诉讼李某与王某共同出资在某市开设香客来餐饮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8日办理了税务登记。由于效益不好,餐饮公司于2011年11月31日停业。税务部门对该餐饮公司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在经营期问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指()。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危害税收征管罪和渎职罪的主观方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行政许可+行政诉讼某省地方税务局拟确定一家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印制企业。甲公司、乙公司均向该省地方税务局提出了印制发票许叮的申请。省地方税务局最后决定批准甲公司的申请。甲公司的申请被批准一个月后,乙公司得知此事。乙公司认为:(1)甲公司不具
行政许可+行政诉讼某省地方税务局拟确定一家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印制企业。甲公司、乙公司均向该省地方税务局提出了印制发票许叮的申请。省地方税务局最后决定批准甲公司的申请。甲公司的申请被批准一个月后,乙公司得知此事。乙公司认为:(1)甲公司不具
随机试题
大脑皮质内其轴突组成投射纤维的细胞是()
患儿,女童,7岁,乳牙龋坏较多,已充填。六龄牙已萌齐,医生诊断16牙合面中龋,采用龋非创伤性充填(ART)治疗该牙。该儿童16釉质开口小,医生使用扩大窝洞口的器械是
下列选项中,与口腔白斑病发病无关的因素是
下列关于我国现行宪法对公共财产保护论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二第30题)
2×16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办公楼以25007)-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同时甲公司自2×16年1月1日至2×19年12月31日期间可继续使用该办公楼,但每年年末需支付乙公司租金180元,期满后乙公司收回
由20人修一条公路,原计划15天完成。动工3天后抽调4人去植树,其他人继续修路。为保证按时完成修路工程,每人工作效率需提高
设函数f(x)在x=0的某邻域内连续,且满足=-1,则x=0
Anewmaterial______wehavegoodreasontobeoptimistic.
Whydoesfreecondomdistributionatschoolincreaseteenagepregnanc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