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1年5月16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市人大代表温某逮捕,同月26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6月15日市人民法院对温某作出1年管制的判决。温某不服,上诉至省中级人民法院。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

admin2013-01-05  36

问题 某市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1年5月16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市人大代表温某逮捕,同月26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6月15日市人民法院对温某作出1年管制的判决。温某不服,上诉至省中级人民法院。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于同年9月9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温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02年7月11日,温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参与刑事诉讼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费共计9600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问:
温某的赔偿请求是否都能得到实现?

选项

答案温某的赔偿请求不能全部实现。我国国家赔偿法主要是对当事人的直接损害、物质损害给予赔偿。因此,对温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不予支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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