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后,原告张三申请再审,后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那么张三与李四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后,原告张三申请再审,后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那么张三与李四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1-25
31
问题
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后,原告张三申请再审,后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那么张三与李四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一审法院未合法传唤张三便作出裁判,张三申请追加诉讼请求
B、在案件审理期间发生了地震,争议房屋坍塌,张三申请变更诉讼请求
C、李四申请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王五,并且提出反诉
D、法庭辩论终结后,张三感到胜诉无望故申请撤诉,李四不同意,于是法院准予撤诉
答案
A,B,C
解析
考查再审发回重申的案件诉讼请求的变更。《民诉解释》第252条规定: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1)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2)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3)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4)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故结合案情,ABC当选。《民诉解释》第238条第2款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故D项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c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关于动员和紧急状态的决定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62,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第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11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本办法所称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基因物质等遗传材料。”对此
中国古代社会的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一第57题)
72岁村民甲以其子乙长期不提供衣食、不送医院治病为由,诉请法院判令乙履行赡养义务。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开审理,村民均可旁听。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剥夺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关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一—83,
在进口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的情况下,反倾销税可以追溯征收。该反倾销税可适用于下列哪些产品?(2008年试卷一第83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管辖权限和范围,也规定了例外的情况。不适用上述《规定》进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案件是:(2007年卷一第94题)
在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下列选项哪些是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的情形?
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中级法院拒绝认可的理由?(2009—卷一—81,多)
随机试题
Engineeringstudentsaresupposedtobeexamplesofpracticalityandrationality,butwhenitcomestomycollegeeducationIam
下列叙述符合公文写作基本要求的是()
男性,40岁。进行性上升性左下肢麻木1年余伴右下肢肌力减退就诊。大小便无明显障碍。体检:左肋弓以下感觉减退,双侧腹壁反射减弱,右侧膝反射亢进。该患者的诊断最可能为
股骨干与股骨颈构成的颈干角约为
营养物质吸收的主要部位是
关于出售、购买假币罪的共犯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关于甲出售、购买假币与使用假币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是与会计要素的确认基础相联系的原则。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
教师自编问卷中的主观题主要包括()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