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甲拟将该歌曲授权歌星丙演唱,乙坚决反对。甲不顾反对,重新填词并改名为《秋风起》,仍与丙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获报酬10万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2-12-28  30

问题 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甲拟将该歌曲授权歌星丙演唱,乙坚决反对。甲不顾反对,重新填词并改名为《秋风起》,仍与丙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获报酬10万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春风来》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甲侵害了《春风来》歌曲的整体著作权
C、甲、丙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效
D、甲获得的10万元报酬应合理分配给乙

答案A,C

解析 A选项,题目明确告知“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所以该歌曲为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故A选项正确。B选项,题干中“甲作曲、乙填……歌曲《春风来》”,意指《春风来》是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就此类型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14条第3款)。因为甲对《春风来》的“曲”独立享有著作权,甲以此曲再填词,可构成另一单独作品《秋风起》。新歌的“歌词”并非抄袭《春风来》的歌词,所以没有侵犯原合作作品《春风来》整体的著作权。故B选项错误。C选项,《秋风起》的著作权归甲享有,甲有权授权丙演唱。故C选项正确。D选项,歌曲《秋风起》与乙无关,故甲所获报酬无须分配给乙。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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