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5日,甲县乙镇税务所执法人员某甲和某乙在税收执法的过程中发现,本镇私营加工厂在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况下,已经营有半年之久。某甲和某乙出示了执法身份证件后向该厂调查核实了情况。7月20日,该所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税务处罚决

admin2013-01-17  25

问题   2007年6月15日,甲县乙镇税务所执法人员某甲和某乙在税收执法的过程中发现,本镇私营加工厂在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况下,已经营有半年之久。某甲和某乙出示了执法身份证件后向该厂调查核实了情况。7月20日,该所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税务处罚决定,并限期到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同时,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且于当日送达税务处罚决定书。该厂不服。
若复议机关到期不予答复,该厂可以(  )。

选项 A、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B、自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C、自申请复议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自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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