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一家国际航运公司。2004年4月,A公司从B银行贷款300万美元,同时,应B银行的要求,将其所属的“圣玛利”号货轮抵押给B银行。2005年5月,A公司与30名船员签署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所雇船员全部上“圣玛利”号货轮工作。2006年6月,在航行途

admin2012-08-07  54

问题 A公司为一家国际航运公司。2004年4月,A公司从B银行贷款300万美元,同时,应B银行的要求,将其所属的“圣玛利”号货轮抵押给B银行。2005年5月,A公司与30名船员签署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所雇船员全部上“圣玛利”号货轮工作。2006年6月,在航行途中,“圣玛利”号遇险,幸遇C公司的船舶相救,才得以抵达距遇险地最近的中国某港口,并请D公司为其修理船舶。2006年7月7日,“圣玛利”号修复,但由于A公司无力向D公司支付12万美元的修理费,D公司将“圣玛利”号留置,并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A公司支付其修理费。7月17日,B银行向扣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向其支付业已到期却尚未支付的贷款本息180万美元,并请求法院扣押“圣玛利”号。同日,C公司向扣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向其支付尚未支付的救助费30万美元。7月19日“圣玛利”号的船员也向扣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向其支付迟迟未付的3个月的工资。7月30日,E公司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称A公司欠其燃料费10万美元。由于A公司逾期未提供担保,法院裁定拍卖“圣玛利”号。
本案各债权人的受偿顺序如何?

选项

答案公司的30万美元的债权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性质,且在其他船舶优先权之后发生的,所以应最先受偿。船员劳务报酬的请求也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性质,所以应在其他无担保的债权和有一般担保的债权之前受偿。在有一般担保的债权之间,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所以,D公司的债权应先于B银行的债权受偿。E公司的债权属普通债权,应后于B银行的债权受偿(只有前一顺序的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之后,后一顺序的债权人才能得到清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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