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家施工单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某工程的投标。该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甲和乙按70%和30%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债务。下列关于甲、乙联合体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21-05-27  28

问题 甲、乙两家施工单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某工程的投标。该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甲和乙按70%和30%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债务。下列关于甲、乙联合体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联合体内部的共同投标协议与招标人无关,不必交予招标人
B、若该联合体中标,甲、乙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C、若甲不能履行债务,乙有权拒绝履行全部债务
D、若甲清偿全部债务后,不能解除乙的履行义务

答案B

解析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若甲不能履行债务,乙无权拒绝履行全部债务;若甲清偿了全部债务,则可以解除乙的履行义务。甲、乙之间是连带责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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