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6-04-18  39

问题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B、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D、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C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66~70条的规定,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大体遵循立法程序。此外,《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条规定,立项属于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规定,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这几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而不是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因此,B选项错误。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9条第2款规定,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可以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因此,C选项正确。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是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而非国务院法制办。因此,D选项错误,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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