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设备的合同,标的额为500万元。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3月10日向B公司支付50万元作为预付款;B公司于4月10日交付设备;A公司于B公司交付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付标的额5

admin2017-05-15  10

问题 2013年3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设备的合同,标的额为500万元。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3月10日向B公司支付50万元作为预付款;B公司于4月10日交付设备;A公司于B公司交付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付标的额5%的违约金。为保证合同履行及其违约责任的承担,B公司以自有的两辆汽车提供抵押担保,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B公司又请C公司为自己提供保证担保,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
    2013年3月5日,A公司又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器
甲公司拒绝返还H机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A公司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甲公司拒绝返还H机器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的H机器已经交付给甲,且不知情的善意受让人甲是按市场价格买入的,支付了合理对价,所以甲取得了H机器的所有权,可以拒绝返还。 A公司应向B公司申报债权,且可以要求B公司以共益债务进行清偿。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的规定第三人已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权利人无法取回该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①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原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②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因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导致原权利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清偿。本题转让H机器的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应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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