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会计法的基本原则。

admin2013-02-02  31

问题 试述会计法的基本原则。

选项

答案会计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由会计法确定的凡建立会计机构开展会计活动的社会组织及其他有关方面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1)真实、完整原则 依据我国《会计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是对会计工作的最基本要求,真实性原则可谓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原则。会计工作应当严谨和具有科学性,会计核算要有根据,核算资料应当真实可靠、准确完整,并如实反映客观事实情况。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和记录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残缺、丢失、隐匿、损毁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等。 (2)统一会计制度原则 依据我国《会计法》第8条规定,我国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这也即是说,会计制度由国家统一制定,其他政府财政部门制定的会计制度不得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抵触。 (3)合法性原则 会计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依照我国《会计法》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PRQ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