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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2016一专一5)
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2016一专一5)
admin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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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2016一专一5)
选项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
C
解析
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题目中甲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是犯罪中止。
【注意】对于投毒、用刀、枪杀人这种犯罪,在犯罪刚刚结束,犯罪既遂结果尚未出现时,采取措施有效地阻止犯罪既遂结果发生的,成立犯罪中止。此时被认为仍然属于“在犯罪过程中”。抢劫拿到钱包,又返还被害人的不成立中止是因为拿到钱包的一瞬间,犯罪即已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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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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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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