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 经评审,建设单位最终确定D单位中标,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D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问

admin2013-05-17  34

问题 某工程项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
   经评审,建设单位最终确定D单位中标,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D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问题]
   指出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

选项

答案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 (1)不妥之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答订施工合同。 理由:根据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于巾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2)不妥之处: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份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理由: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要求和允许中标人对投标内容作文质性变更,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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