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按《2000通则》中的F组和C组术语签订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而按D组术语订立的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admin2011-01-06  26

问题 为什么说按《2000通则》中的F组和C组术语签订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而按D组术语订立的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选项

答案按C组和F组术语成交,卖方都是在出口国或装运国(地区)完成交货义务。卖方只负责装运,而不负责到达。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是否能到达目的港(地)和何时到达目的港(地)均由买方负责。因此,按C组、F组术语成交的合同都是“装运合同”,而按D组术语成交,卖方要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把货物交至规定的目的港(地),承担至该地点为止的一切费用、风险,即卖方要负责货物的到达以及何时到达,因此以D组术语达成的合同是“到达合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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