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L公司法定代表人,与S公司达成兼并协议。协议规定:L公司对新企业注入500万元资金后协议才生效。为达到兼并S公司的目的,甲代表L公司与K基金会签订5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后,获得K基金会提供的一张户名为L公司的筹资凭证。甲使用该筹资凭证的复印件蒙骗有关

admin2009-03-10  22

问题 甲系L公司法定代表人,与S公司达成兼并协议。协议规定:L公司对新企业注入500万元资金后协议才生效。为达到兼并S公司的目的,甲代表L公司与K基金会签订5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后,获得K基金会提供的一张户名为L公司的筹资凭证。甲使用该筹资凭证的复印件蒙骗有关领导和S公司职工,正式兼并S公司。从而担任兼并后的新企业R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的行为是:

选项 A、虚报注册资本罪
B、合同诈骗罪
C、虚假出资罪
D、抽逃出资罪

答案C

解析 《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BI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