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出纳人员可以兼管的工作为( )。

admin2011-01-18  25

问题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出纳人员可以兼管的工作为(          )。

选项 A、稽核工作
B、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C、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D、固定资产登记工作

答案D

解析 《会计法》第37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此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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