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成立一犯罪组织,常年从事走私活动。乙是甲的好友,乙知道甲的走私行为,每当甲资金紧张时,乙都会放贷款给甲,资金来往共计500万元。丙是甲的收购方,经常直接到内海与甲接头,直接收购走私货物,收购金额高达600万元。某日,公安机关收到线报,甲将走私一批珍贵名表
甲成立一犯罪组织,常年从事走私活动。乙是甲的好友,乙知道甲的走私行为,每当甲资金紧张时,乙都会放贷款给甲,资金来往共计500万元。丙是甲的收购方,经常直接到内海与甲接头,直接收购走私货物,收购金额高达600万元。某日,公安机关收到线报,甲将走私一批珍贵名表
admin
2015-05-24
25
问题
甲成立一犯罪组织,常年从事走私活动。乙是甲的好友,乙知道甲的走私行为,每当甲资金紧张时,乙都会放贷款给甲,资金来往共计500万元。丙是甲的收购方,经常直接到内海与甲接头,直接收购走私货物,收购金额高达600万元。某日,公安机关收到线报,甲将走私一批珍贵名表经某海域到我国境内。甲的走私团伙到案后,发现埋伏的警察,为了逃避抓捕,以暴力等方式与公安人员搏斗,造成多名民警受轻微伤。
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丙的行为如何定性?
选项
答案
丙的行为构成走私罪。 根据《刑法》第155条规定,丙直接到内海收购的行为属于间接走私行为,应当以相应走私犯罪论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A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劳动派遣是指一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其他单位从事劳动、提供劳务的特殊用工形式。关于劳动派遣,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经职工本人同意,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赵某于2008年3月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了口头协议。2008年5月的一天,赵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经医院治疗康复后,赵某要求公司认定工伤,支付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赵某于是以公司为被申请人
(2010年单项选择第25题)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达到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时可不再提取。该比例是()。
下列人员中,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有()(2008年多项选择第51题)。
(2011年多项选择第70题)某公司就技术引进问题进行长达几年的谈判,目前就价格问题反复磋商,谈判人员可以采取()技法进行测价。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某自1985年以来一直受雇子X市Y县的W公司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月工资1500元,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2月10目,王某要求与W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料得到的却是W公司的解雇通知书,要求王某在月底前办理离职手续,工资结算至2月底。此
某运输公司王某在“十一”期间被安排在10月1日(法定节假日)和10月6日(周六)加班两天。双方对加班工资的给付发生争议,下列主张正确的是:()。
在某种组织结构下,职能机构是行政领导的业务助手和参谋,不能直接向下级部门下达命令,只能进行业务指导,该组织结构是()结构。
随机试题
处理暴怒发作,采用暂时隔离法,冷处理的方法,属于()
Ihopetohearmoreabouttheactivities______there.
糖尿病微血管病变的典型改变是
患者,男性,33岁。油漆厂工人,近半年头晕、乏力,未重视,5天前感冒后症状加重,伴发热,最高可达39℃。查血常规示Hb75g/L,WBC2.9×109/L,PLT50×109/L,查体:肝脾未触及,骨髓增生低下,巨核细胞减少,本病最可能的诊断为
患者,女,60岁。体弱多病,形体消瘦,气短乏力,纳食不香,头晕心慌,面色苍白,时嗳气,腹胀,经查诊断为胃下垂,应选用的药物为()
个体对学习活动所要达到目标的主观估计是()。
甲乙签订一商品买卖合同,约定甲给付乙100吨货物,乙付款1000万元。甲已交付了100吨货物,但未交付与货物有关的一般资料,乙可以据此拒付货款。()
雨使山林改变了颜色。在阳光下,山林的色彩层次多得几乎难以__________,有墨绿、翠绿,有淡青、金黄,也有火一般的红色。在雨中,所有色彩都__________在水淋淋的嫩绿之中,绿得耀眼,绿得透明。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Whilemanynationshaveagingpopulations,Japan’sdemographiccrisisistrulydire,withforecastsshowingthat40percentof
E根据healthyoptimism和reality定位到E段第3句。该句是事TalBen-Shahar对healthyoptimism的解释,他认为健康的乐观主义就是与现实接触。本题句子是对这一解释的同义表达。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