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 (1)国有控股公司甲公司与私营企业乙公司之间为长期往来业务单位。甲公司资金充足,乙公司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向甲公司提出借款要求。甲公司为照顾客户关系,同时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乙公司的借款请求,双方于2001年3月8日签订借款合同,甲公司同意向乙公

admin2013-06-10  26

问题 资料:
(1)国有控股公司甲公司与私营企业乙公司之间为长期往来业务单位。甲公司资金充足,乙公司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向甲公司提出借款要求。甲公司为照顾客户关系,同时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乙公司的借款请求,双方于2001年3月8日签订借款合同,甲公司同意向乙公司提供60万元、期限为6个月、月利率为1.9%的贷款。合同分别由甲公司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乙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了公章。
(2)3月15日,乙公司根据合同到甲公司提款时甲公司财务科长以合同不合法为由拒绝付款,财务科长同时以书面形式向甲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报告了拒付的理由及处理意见,请求总经理及时作出处理决定。20天后,甲公司总经理仍未作任何答复。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下令财务科出纳人员直接以销货现金收入支付货款,出纳人员被迫办理。
(3)贷款到期后乙公司以借款不合法为由拒绝还款。甲公司总经理认为财务科长失职,撤销财务科长职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总经理撤销财务科长职务是否正确?应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3)不正确。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单位负责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对于忠于职守的财务科长应该给予奖励。对被撤职的财务科长应该恢复名誉,恢复原有的职务、级别。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8JV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