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06年3月2日犯甲罪,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7年。2007年5月16日,该人又犯乙罪。李某所犯甲罪追诉时效的结束时间为( )。

admin2022-03-17  27

问题 李某于2006年3月2日犯甲罪,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7年。2007年5月16日,该人又犯乙罪。李某所犯甲罪追诉时效的结束时间为(          )。

选项 A、2017年5月15日
B、2017年5月16日
C、2016年3月1日
D、2016年3月2日

答案A

解析 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情况下,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51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