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邢某对市辖区国税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的一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该规定的合法性。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邢某对市辖区国税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的一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该规定的合法性。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08-06-12
20
问题
邢某对市辖区国税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的一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该规定的合法性。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
B、市国税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有权机关处理
C、省政府有权对该规定进行处理
D、省国税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省政府处理
答案
BE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了可以对一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同时第26条规定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采用与具体行政行为一并提起的方式:复议机关对申请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在处理期间,复议机关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待有权机关对抽象行政行为审查完毕,再恢复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审查。
本题中,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规定,复议机关应是市国税局,排除AD项;B项对于复议机关和处理程序的描述都是正确的;C项,省政府作为省国土资源厅的本级人民政府,有权对省国土资源厅作出的规定进行审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4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C公司生产一批假狂犬疫苗流入市场,接种人数难以确定。信息披露后,接种过该批疫苗的消费者纷纷起诉C公司,要求赔偿损失。鉴于大家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直接指定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6000万元,用自己的一栋办公大楼抵押,该办公大楼经评估价值6000万元,该办公大楼所在的土地使用权为3000万元。因抵押时只登记了办公大楼,未登记办公大楼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后甲公司因运营所需向丙银行贷款3000万元,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进
甲公司系一家互联网信息公司,未经搜房网运营方同意,劫持搜房网数据,在搜房网页面主页右上角设置弹窗,在用户访问搜房网时,甲公司所投放的广告将自动弹出。对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签署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合同必须召开股东会。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在未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与另一公司签订了标的额为150万元的合同。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理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是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该企业15%的份额。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甲在合伙期间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项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下列有关人民法院调解的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
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越群公司拖欠洪深公司15万元货款拒不支付。洪深公司向A市B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越群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为李某,判决越群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15.8万元。该判决生效后,越群公司拒不履行。洪深公司申请B区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发现越群公司仅有财产5
随机试题
2001年12月,美国克莱顿公司向我国某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巴林顿公司货轮“明星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明星号”是我国巴林顿公司从英国租用的一艘在利比亚登记并挂利比亚国旗的光船。我国该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适用下列哪一法律?( )
某工程预计工期10个月,施工合同价款为600万元人民币。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到位的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万元人民币。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列选项中,( )符合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规定。
下列公式中错误的是()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4年3月31日发生如下业务,甲公司以500万元的价格将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给乙公司,其销售成本为350万元。乙公司购买该产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乙公司对该固定资产按3年的使用期限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乙公司在
方针目标管理通过PDCA循环,以()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为考核手段,确保方针目标管理全过程的实现。
甲、乙两地点之间有三条道路相连。某地理活动小组测绘了这三条道路的纵向剖面图(图3)。在对应的地形图上可以看出()。
悉尼歌剧院的设计者是()人。
简述民事法律关系。[中山大学2016年研]
并行数据库系统中,对关系进行划分并把它们分布到多个磁盘,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有3种:轮转法、散列分布和【】。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