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

admin2016-01-15  17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

选项 A、警察王某下班路上与人争执,于是拔枪威胁对方,结果枪支走火致人伤残的
B、章某因盗窃被判刑,但章某因身体原因一直保外就医
C、民事诉讼中,法院对被告的海鲜产品采取保全措施,但是没有采取合适的保护措施,给被告造成损失的
D、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放纵他人殴打李某致使李某受重伤

答案A,B

解析 A选项中王某行为并没有行使职权的因素,属于个人行为,因此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刑罚执行中保外就医的,人身自由虽受限制但实际上未被羁押,此期间国家不负赔偿责任,所以B选项的情形不需要赔偿。根据《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解释》第3条的规定,C选项属于国家赔偿范围。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该项也是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改的内容,应予以重点掌握,因此D选项的情形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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