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公司成立后,发现丁、戊作为出资的门脸房与汽车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约定的出资价额的,应如何处理? 设公司章程规定,甲、乙、丙为公司董事,甲为董事长,但甲对外签订合同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应由甲、乙、丙三人协商确定。甲一次擅自与不知情之己签订买卖合同,标

admin2013-06-09  27

问题 设公司成立后,发现丁、戊作为出资的门脸房与汽车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约定的出资价额的,应如何处理?
设公司章程规定,甲、乙、丙为公司董事,甲为董事长,但甲对外签订合同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应由甲、乙、丙三人协商确定。甲一次擅自与不知情之己签订买卖合同,标的额为50万元。该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选项

答案合同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3XlFFFM
0

最新回复(0)